();
元瑾之一惊。
宝贝女儿天生慧眼。
秦珩还未开口,她便喊出来了。
秦珩走到仙仙对面的椅子前坐下。
他个高腿长,往那一坐,大马金刀,颇有大将军的气势。
元瑾之望着他,他真的变化挺大,以前是顶潇洒顶傲气的公子哥儿,凡事都要好看,坐也要坐得潇洒,长腿交叠,往那斜斜一坐,不羁中带着几分优优雅雅的散漫,如今那散漫劲儿没了。
仙仙放下手中定制的幼童专用狼毫笔。
独孤城将她从婴儿椅上抱下来。
她挣着要下去。
独孤城俯身将她放到地板上。
仙仙走到秦珩面前,往旁边的粉色布艺儿童沙发上一坐,小嘴一张,小大人的口吻说:“说吧,找我何事?”
秦珩道:“邰轩,郑妃,萧若颜,骞王,珩王,萧妍。”
仙仙小而细长的手指煞有其事地掐巴掐巴。
她垂下长睫毛瞅着自己的小手,小嘴叽里咕噜地念叨。
念的什么,元瑾之一句也听不懂。
掐念了一通后,仙仙抬起头,看向秦珩,道:“全因邺城而起。”
秦珩回:“是。”
仙仙问:“剑呢?”
元瑾之吃了一惊,秦珩那剑分明放在楼下客厅,没带上来,可是这个宝贝女儿居然能猜到。
秦珩也有些意外,“你怎么知道?”
仙仙道:“那把宝剑,本是我师父心爱之物。他老人家,敬重珩王少年英雄,精忠报国,便赠予珩王。珩王得之爱不释手,得此剑后,如虎添翼,自此威名更甚,令敌人闻风丧胆。”
元瑾之静静听着。
虽说这小丫头是从她肚中生出来的,可是她觉得,她生的不是一个孩子。
而是一代女杰英魂,借着她的肚子来到这人世。
听听,这些复杂的成语,这些凛然之言,哪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小孩能说出来的?
秦珩朝她双手抱拳,道:“多谢指教。”
“该来的,终是会来,该走的,终是会走。”
“明白。”
仙仙朝他一摆小手,“你去吧,我累了。”
秦珩告辞,起身离开。
独孤城过来将仙仙从沙发上抱起来。
仙仙趴在他怀中,声音软软说:“师公,我想做个普通的小孩,知道太多,累。”